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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維辰資料圖
  申維辰曾強調何人不可交
  法制晚報訊 (記者 王選輝 溫如軍) 中央紀委網站昨晚發佈消息,中國科協黨組書記、常務副主席申維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。申維辰還是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。
  截至《法制晚報》記者今天上午發稿,在中國科協官網上,申維辰的名字依然在領導欄中:常務副主席、黨組書記、書記處第一書記。
  申維辰是山西人,此前曾在山西任職多年。有政界人士猜測,申維辰落馬的原因,是涉嫌在山西的貪污腐敗。公開資料顯示,申維辰還與此前落馬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金道銘有頗多交集。
  簡歷顯示,申維辰生於1956年5月,山西潞城人,經濟學碩士學位。1969年8月參加工作,歷任共青團晉東南地委書記等職務。
  1984年起,申維辰的職務提升至省級層面。先後出任共青團山西省委副書記、省體委副主任、黨組副書記、黨組書記等職。
  1995年,申維辰任晉中行署專員,1998年任晉中地委書記,2000年5月任晉中市委書記,同年9月任山西省委宣傳部部長,2001年任山西省委常委、宣傳部長。
  2006年1月,申任山西省委常委、太原市委書記。
  2010年9月,申離開山西進京任中宣部副部長。2013年4月,申任中科協黨組書記,兩個月後當選中科協副主席,主持中科協常務工作。落馬前,申任中科協常務副主席、黨組書記、書記處第一書記。
  任職太原時出現窩案
  2006年至2010年期間,申維辰任山西省委常委、太原市委書記。2010年,發生在山西太原的窩案,涉及60多名官員,曾經轟動一時。
  2006年12月,山西易居房地產公司負責人突然消失,該公司開發的“龍湖易居”項目數百名購房者的預付房款被捲走,涉案金額達6億元。事件發生以後,山西省和太原市成立專案組進行調查。發現存在無證售樓、重覆銷售、重覆貸款等違法事實。
  之後,數名官員涉嫌腐敗落馬,其中包括太原市規劃局原副局長賈建志。根據官方消息,2007年10月,賈建志因非法收受賄賂45000港元,被判有期徒刑1年,緩刑1年。
  2010年年底,山西省檢察院根據線索控制了一名為房地產商跑項目審批的“中間人”。內部人士透露,這名“中間人”與太原市規劃局關係熟絡,房地產商通過他辦理規劃審批,每單公開要價200萬元。
  2011年4月15日,山西省檢察院有關人士證實,他們起獲了這名“中間人”的一本行賄送禮筆記,根據裡面線索,開始調查太原市規劃局相關人員。
  據稱,這名“中間人”的行賄記錄涉及官員60多名。
  與落馬官員同發聲反腐
  金道銘2006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山西省委常委、省紀委書記。申維辰2006年1月至2010年任山西省委常委、太原市委書記。
  2007年3月16日,山西省委常委、太原市委書記申維辰,省委常委、省紀委書記金道銘,就太原市幹部思想作風紀律整頓工作進行調研。兩人稱,要“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,真正為那些想幹事、又能幹成事的人大膽工作創造更加寬鬆的環境。”
  2008年12月22日,山西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交流會上,申維辰出席並主持,金道銘出席並講話。會議稱,10年來,山西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,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責任主體意識不斷增強。
  據《山西日報》2010年的報道,時任山西省委常委、太原市委書記的申維辰在太原市黨風廉政建設幹部大會上曾說,要始終清楚什麼人不可以交,什麼地方不可以去,什麼事不可以做,真正做到不凌駕組織決策,不超越法紀辦事,不違反規定用權。
  曾被舉報騙貸1.3億元
  此前,一名自稱山西洪山陶廠員工的男子,在網上多次發帖稱,自己十幾年堅持向各級紀委寫信實名舉報申維辰。舉報內容涉及:申維辰1995年任晉中行署專員後,因亂採亂購造成洪山第二陶瓷廠煤氣隧道窯燒溫度達不到設計的1350℃,卻謊報是設備不配套,管理不到位。
  此後還挪用技改基金120萬元建家庭小作坊陶瓷生產線,不到二年虧損300萬元。因未排除重大工程質量事故,1996年7月進行第二次試生產再失敗,又造成300萬元經濟損失。
  該帖還稱,申維辰濫用職權玩忽職守,造成官商勾結。洪山二陶廠負責人劉某租賃二廠廠房設備,用其中廠所屬的250畝土地三次重覆抵押貸款詐騙銀行貸款1.3億元去向不明。
  文/記者 王選輝 溫如軍
  部分綜合《東方早報》、《半島都市報》、《山西日報》
(原標題:申維辰曾強調何人不可交)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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